台北地院審理夜店殺警案,合議庭認為,女性主嫌劉芯彤故作無辜、態度倨傲,遭法官重判9年徒刑;富少男友曾威豪和幫派份子蕭叡鴻也因為推諉卸責,分別被重判8年6個月和9年6個月。

台北地院審理夜店殺警案,由於是幫派份子聚眾鬥毆,陸續遭起訴的被告多達66人,法院審理期間,是根據監視器畫面一個一個對照,加上相關證人證詞及證物,並審酌被告都否認犯行,大都辯稱只是踹一腳或打一拳,事前沒有謀劃,合議庭認為,劉芯彤故作無辜、狡辯、態度倨傲,重判9年、她的富少男友曾威豪跟幫派份子蕭叡鴻也因推諉卸責,分別重判8年6月與9年6月。合議庭也以「共同殺人、聚眾鬥毆傷害致人於死罪、聚眾鬥毆傷害、在場助勢」等四個罪名,對剩下的被告分別處以13年到2個月不等刑度,全案可上訴。

北院指出,告訴人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要求被告連帶賠償5129萬多元,經法院調解後,包含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等48人以3626萬元達成和解,目前已經屢行4百多萬元。另外,有4名被告參與修復式司法,最後只有2人達成協議。

(圖: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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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劉芯彤故作無辜-重判9年-051142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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