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9日電)主持人吳淡如在某眼科施作雷射手術,診所事後將她的成功案例做宣傳,吸引一名男子求診後,僅白內障治癒,老花卻未改善,因而控告吳詐欺,檢方調查後認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吳淡如日前替某知名眼科代言,聲稱「老花、散光、近視或遠視,皆可調整」,因而吸引一名男子登門求診,但術後僅治癒白內障,老花卻沒有獲得改善,因此認為沒有「皆可調整」,控告吳淡如詐欺,一併對診所院長、醫師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檢方調查,男子接受手術前,診所已告知手術風險極可能發生的後果,而他也在同意書上簽名,因此該名男子是在可自主情況下接受手術;而吳淡如確實也曾在該眼科接受手術,並分享成功案例,並無廣告不實的行為。

此外,這名男子的視力從術前的0.2進步到左眼0.3至0.5間;右眼0.5至0.8間,確實勢力已有獲得改善,並未受到傷害。

檢方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今天將吳淡如等3人不起訴。1050419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男眼睛手術未獲痊癒-控告代言人吳淡如-065025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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