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夜店殺警案66名被告有罪,其中48人審理時和死者薛貞國的家屬以新台幣3626萬元和解,採分期付款。

全案緣於被告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糾眾前往尋釁鬥毆。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多人。

法院審理時,取得被告、檢察官同意,特別委託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啟動「修復式司法」會議,以修補兩造關係。除了讓被告、薛妻會談,達成補償,並透過訪談撰寫被告「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作為法官量刑參考。

在法院啟動調解下,原本死者家屬對66名被告總共求償5129萬元,後來其中48人共以3626萬元達成調解,包括曾威豪答應給付500萬元、劉芯彤則同意付150萬元、蕭叡鴻同意給200萬元,其餘被告則同意給付150萬元到15萬元不等金額。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周武榮表示,他們在法官監督下達成和解,全都採取分期付款,期間最長到41年,若依約目前應收到570多萬元,但還有多人完全沒付。死者老母、遺孀、兩名稚子將努力爭取最高的賠償,並確保賠償金額能全部給付。1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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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夜店殺警案48人-3626萬元和解-043923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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