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巿一名39歲的游姓女子去年因為涉及一起毒品案,在遭通緝後被查獲,押解回桃園地方法院開庭時,竟然連續辱罵法官,全案經地院審理終結,處以拘役五十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全案仍可以上訴。(李明朝報導)

 這名住在桃園巿的游姓女子因為所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到通緝,去年被查獲到案,將游姓女子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歸案,當時游姓女子在地方法院法庭裡面,法官在就通緝案件訊問時,因情緒激動,竟然基於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當場侮辱之犯意,對法官辱罵不雅等穢語。

 當時開庭的法官立刻告知,沒有想到游姓女子還是接續辱罵,法官告知游姓女子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當庭公然侮辱會涉嫌刑法第140條第1項之罪名時,游姓女子又接續回稱「隨便你」,以及再度說出不雅穢語,足以貶損法官於執行審判職務時之尊嚴。

 全案經地方法院函送偵辦,並經桃園地檢署起訴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終結,判處游姓女子拘役五十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如不服判決,全案仍可以上訴。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不雅話語罵法官-換來拘役50天-222408092.html

淘寶商城天貓

天貓雙11

天貓taobao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lr7dg7ellig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